询价邀请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晋江五店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晋江五店市传统街区房屋安全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MZQZCZ02-2024038号
3、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或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注册地在福建省以外的检测机构必须提供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6、报名
6.1报名及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09日18时00分前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购买询价文件方式获取。招标资料每份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
9、公告期限
9.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2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9.3信息发布媒体: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包括询价通知书若有修改)都将在晋江五店市传统街区运营有限公司(http://www.5ds.cc/)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0595-22201222、15960709822。
12、质疑:本次采购活动不属于政府采购行为,但因采购资金国有性和采购行为的政府主导性,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釆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江五店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原桂山社区后塘7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法:0595-82668225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
联系人:小张
联系方法:0595-22201222(15960709822)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控制单价 |
最高控制总价 |
询价保证金 |
1 |
1-1 |
传统街区房屋 |
98栋 |
13500元/栋 |
1323000.00元 |
20000 |
1-2 |
地下车库 |
9961.55㎡ |
6.5元/㎡ |
64750.08元 |
合计 |
1387750.08元 |
附2: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银行账号:355000888018010018184 |
特 别 提 示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询价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
3、询价保证金于询价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提供的账户上,交纳询价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投标,以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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